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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决定”学习的变味思考- -| 回首页 | 2005年索引 | - -误判,法律该如何救赎!

评析评论“汉奸”也是人民的儿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原文:(作者:熊培云    博客论坛2月12日   

      近日,两位浙江教师"千里走双骑",带着斧头和榔头,跑到安徽乡下砸了"汉奸"王直的墓,因为这墓是日本人建的。有报道说,其中一位教师竟然不顾女儿发高烧,顶着自己的抗日"高烧"就去了。精力委实可嘉,但在我看来,这不过是发"抗日癫"
  整个事件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探讨。其一,"汉奸"应不应该死无葬身之地?其二,王直是不是所谓的"倭寇""汉奸"
  第一点,笔者认为教师砸墓与楚霸王放火如出一辙——大凡可恨的东西,便要彻底否定。彻底否定的方法有很多种,放火烧,用锤砸,篡改历史,刨祖坟,归根到底,都是一种诅咒"死无葬身之地"的歇斯底里。有西方学者历史书比作公墓,是活人与死人相遇的地方。意思是说,那些死去的人,无论他生前富贵贫贱、卖身卖国、乘槎浮于海或是束冠立于朝,史书关于他的记载都可视作他的墓穴。但即使他犯了天大的错误,也没有人可以将他的名字从历史上删除。那么,一个"汉奸",可以在历史书上留下姓名,自然也可以在荒野留下墓穴,这都是对历史的一种尊重。
  关于第二点,现在公开讨论比较多,有称王直是卖国贼,有称是开辟中国海上贸易的先驱,大家各执一词,历史并不像《新民晚报》所说的那样"早有定论"。回顾王直生前的遭遇,倒是让我想起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。
   法国大革命时期,路易十六便是以"卖国贼""法奸"的名义被押上了断头台。今日法国人回想这些往事时,言语间多充满了遗憾。这段历史可以叙述得很简单,村子里闹革命,一向作威作福的村长看自己性命难保,于是去隔壁的村子找亲戚来帮忙,结果刚逃到村口便被村民给抓住了。村民们认为村长找外村亲戚帮忙就是"卖村贼",于是把他扔到了井里淹死了。关于这一点,著名人道主义作家维克多·雨果在小说《九三年》里有很好的反思。"真正的革命观点是不指控任何人。谁都不是无辜者,谁都没有罪。路易十六只是一只抛到狮群中的羊。它想逃走,想逃命,想自卫,可能的话它也要咬几口,然而不是谁想成为狮子就能成为狮子。所以这只羊的愿望被视作罪恶。愤怒的羊居然露出牙齿!叛徒!狮群把它吃掉了,然后又自相残杀起来。"

 

关于王直,我们可以读到历史的相似:明代闭关锁国,严禁对外通商,对王直这样的违反海禁法令的商人进行打击。王直多次请求政府开放贸易,得到的只是围剿镇压。最后王直逃到日本的小岛上,重建贸易基地,并纠集舟山本地的穷苦百姓、同类商人和地方政府,继续与朝廷武装对抗。只是因为他拉起的队伍里有不少日本人,所以被定"倭寇",最后被朝廷抓捕并处死。与路易十六不同的是,王直最初成功逃跑。相同的是,他同样是被扔进了狮群的羊,同样露出了牙齿,同样被狮群吃掉。
  俗话说,时势造英雄。同样的道理,时势也造"汉奸"。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,英雄与败类都是人民造出来的产品。只是人民对自己造出什么样的产品多少有点势利眼、爱占小便宜。举例说,一位有头有脸的政治家说我是人民的儿子时,人们感恩戴德,欣然接受。然而,如果哪位知名"汉奸"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时,人民就想逃之夭夭,"啊呸"连天,"你也配?!"。那么,汉奸究竟是谁的儿子?他毕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。这里其实有个不容易被接受的常识——汉奸也是人民的儿子。道理很简单,举个例说,一个狼孩(假定他是被论定为"汉奸")刚生下来没多久被狼叨走了,在狼窝里长大,你既不能说他就是狼生的,也不能说他是花果山的特务。一个有忏悔意识、负有责任心的民族应该反省为什么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,而不能指责这个狼孩生下来就是狼孩的坯子或本来就是恶狼投胎。当他从狼群中归来,人民要有能力认出他,归化他,褪去他的狼性狼习,使他还原为人,不让他伤及无辜。如果改变不了他,也不能将你最初没有看好他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。
  我一直有一个顽固的观念,二十一世纪,是人类和解的世纪。尽管我愿意把民族主义积极地理解为一种文化上的人道主义。但是,近些年来中国"抗日英雄"越来越多,也引起我的担忧。从全球范围而论,尽管非洲仍有不少战乱愁苦,尚不致于发展成世界性的灾难。然而,今日亚洲群雄逐鹿,处于各种力量整合的上升期,老问题、新矛盾叠加在一起,已经成为全球最不安全的地区。其中包括几代中国人的心病——中日关系。打开中日关系这个死结更需要的是两国人民的心胸与智慧、宽容与创造,咬住仇恨不放松都只会使事态恶化。

 


      1.首先我同意作者的观点,我一直不同意目前国内愤青的种种过激行为,我认为这样无益于问题的解决,只会激化中日矛盾,很多问题要用平和的心态对待,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。这次,两位高校教师的行为很出乎我的意料,我觉得作为社会精英的高级知识分子应该有理性思考的能力,而不应该像社会上的那种愤青采取这种过激行为。我觉得王直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倭寇汉奸,在明朝海禁的时期,王直的种种行为在客观上还是有利于中国的对外开放的,王直不是汉奸,不过是利用日本的小岛,对抗朝廷,造反的人中也有日本人而已。和日本人有联系就算汉奸,打击面未免太广,鲁迅曾留学日本,他的书有日本人开的内山书店卖,但他确是民族英雄。

 

      2.从写法上看,本文的是比较有力度的,敢于站出来顶住压力写与社会主要观点抗衡。开头简单几句,交代事实,并且引出自己的观点,分两点很精炼,摆得还是比较开的。第一,汉奸是不是应该死无葬身之地,这点很有力,很有深度。即使是汉奸,他也是个人,而且是个死去的历史人物,是非功过都是身前之事,从人性看,死者也是有尊严的。从这一点开始论述,首先否定了两位教师砸墓这一事件的正确性。第二,王直是不是汉奸倭寇还没有定论,从这一点论述动摇了两位教师这种行为动机的正确性,从根本上说明这种事件并不是所谓的爱国主义,英雄主义,本质上错了。这一点的论述中,作者首先以法国大革命中的历史事件为例类比论证,并用雨果的观点作为评判论点,这样作为一个完整的子结构,使文章也很有层次感。接着引入王直,引入作者的观点,这是观点出来的就比较自然,也比较有基础了,不是突兀如空中楼阁。这时,作者先引入史实,摆事实,讲道理,体系上和前文也比较统一和谐。这一段的论述,不再要就事论事,而是相对把主题拔高深化,引入人性方面的思考。这一段的论证方法还是比较多样的,演绎论证,举例论证,反正法和对比论证,我认为驳得很透彻,论得很有力度很有道理,至少使我充分认同。结尾处,提出了文化人道主义这一概念,我认为很准确用这一点来结论,很有高度,也很有广度,重申了论点,深化了论点。     

 

3.体会:首先要有观点,要多看,要多想,多积累才能发现可以抒发观点的新闻事件。写评论语写议论文相似也相异,相似在同样需要很多论证手法,丰富论证手段是自己的观点更有力,更有说服力,使读者更有认同感;而新闻评论应该更加有针对性战斗性,要针对不同的观点逐一批驳,从本质上是他站不住脚,因此语言要更为简练,更加具有逻辑性。

 

【作者: 仁杰1984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5年03月28日 星期一 18:31】【注册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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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王强   2007-02-06 00:55:44   

  汉奸其实也是人民的儿子,这个观点确实使人耳目一新,但也应引起人们的反思.为什么我们对待不同人有不同的态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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